半夏小說

第60章 60 第八個蝙蝠亂飛

關燈
第60章 60 第八個蝙蝠亂飛

此處應當重申一遍:

托馬斯·韋恩, 作為上一個年代出生的舊式貴族,他是正兒八經的上流社會精英。

在那個年代,哥譚的上流社會還處于一個在宴會上勾心鬥角的階段, 男士們穿着挺括的燕尾服, 女士們輕輕把羽毛扇遮在唇邊。一切刀光劍影都是隐蔽而無形的,每一個人的一言一行都是被收之眼底的, 這些富麗堂皇的蝗蟲們, 僅從一個眼神裏就能判斷對方是否是自己的同等階級。

托馬斯很厭煩這種裝模作樣, 年輕時他只在乎當醫生救人, 從不在意這一點;反倒是當上蝙蝠俠之後, 托馬斯把這些社交手段視為一種工具, 賄賂政府、開辦賭場、和法爾科內進行黑色交易……奧斯瓦爾德(托馬斯知道:主世界的企鵝人), 是他手底下很得力的一個副手。*

但是那個年代的所有人都試圖保留着至少是表面上的風雅。人們不說髒話, 舉止得體, 華貴得像是王公貴族——仿佛在拍攝維多利亞時代的年代劇。就好像這群人只要穿上了華服, 就能夠掩蓋所有人在美國這片土地上做出的暴行一樣。

之所以重申這一點, 意義在于……

托馬斯震驚地想:這個, 這個,這個不堪入目的文字,到底是個什麽東西?!

他沒辦法一下子讀完這篇《蝙蝠俠和布魯斯第十一年的見異思遷(一)》——天啊, 怎麽就是“蝙蝠俠和布魯斯”了,怎麽就是“第十一年”了, 怎麽就見異思遷——怎麽這才是個(一)啊???

托馬斯“刷”的一下從座椅上站起身。

他感覺坐立難安,椅子有生以來頭一次變得這麽紮人,好像瑪莎拿着小醜假牙在座椅坐墊下面紮他。

但是,這篇報道……是克拉克寫的。

看看,前面還有個“如紀實文學般真實的當代愛情小說”呢!紀實文學, 看見了嗎!紀實!

這是真的???

托馬斯頭暈目眩。

但是克拉克總不能騙他吧?這還是個報刊,這不是全國通行發表的嗎?這至少意味着發布前經過了審核吧?這個《星球日報》——不對,《星球日報》已經被韋恩企業收購了,天啊,韋恩企業!韋恩企業!你們在做什麽啊!!!

托馬斯不得不想:也許布魯斯對這件事并不知情呢?

也許布魯斯忙着去做蝙蝠俠,忙得根本沒留意到自己的家族産業……可是這裏第二個問題不是已經出現了嗎!布魯斯!你不是蝙蝠俠嗎?我不是在拼命讓你別去當蝙蝠俠嗎??可是這個标題裏怎麽會同時出現“蝙蝠俠和布魯斯”……基督耶稣上帝啊!布魯斯,在這句話裏面,你到底是“布魯斯”,還是“蝙蝠俠”???

托馬斯在他的安全屋裏來回踱步。

托馬斯想,他是個上了年紀的老家夥,上一次主世界閃電俠用他的電腦時都抱怨過電腦速度太慢,可能在他那個不應該存在的時間線裏,科技水平和人們的認知水平,已經遠遠落後于現在了。

或許,現代的年輕人,說起話來就是這麽一個風格。

只是他這個老頭子跟不上時代了。

托馬斯硬着頭皮,繼續往下讀第二節。

“擡起我的屁股”。這個短語冷不丁的直接刺進他眼裏。

托馬斯:“………………”

托馬斯像徒手摸到電門,飛快把刊物甩開了。

不對!不對!這不對吧!!!

擡起誰的……不可以,不要啊!不可以記住“屁股”這個詞!大腦,快點忘掉!否則他還怎麽能保留對他兒子純真無暇的美好回憶???

托馬斯不得不站在牆角,默默把額頭貼在牆面上。

如果用物理撞擊能短暫喪失某一段固定的記憶的話,他想他會願意去嘗試的。

托馬斯強迫自己冷靜了三分鐘。

好,現在是時候思考“蝙蝠俠是誰”這個問題了。

首先這個蝙蝠俠不可能是他,因為托馬斯·韋恩絕對不會觊觎他親兒子的屁股————!!!

振聲!

——不對!他到底在說什麽!啊啊啊啊啊!

托馬斯用頭撞牆,強迫自己額外又多冷靜了三分鐘。

他把他身為崩潰老父親的思維暫時下線,決定用蝙蝠俠的思維思考一下(不是思考那個屁股)。

托馬斯得出了一個較為合理的結論:蝙布cp,有可能只是布魯斯用來掩飾他蝙蝠俠秘密身份的一個障眼法。

雖然這些文字——不堪入目,但是或許可以這樣假設,克拉克僅僅是作為布魯斯在正義聯盟裏的隊友,用這篇離譜到好像狠狠砸在他大腦上的“紀實文學”,幫助布魯斯打掩護。

這個邏輯聽起來是順暢的。

但是依然有一個問題:

距離正義聯盟成立,似乎也已經有十年了。

主世界像是趕進度一樣急着往前走,到了今天,似乎正義聯盟的所有成員都已經熟的不能再熟。在這種前提下,突兀地發表一篇蝙布小說——這樣做的意義到底是什麽?!

托馬斯思考的半邊腦子都在疼,他覺得或許是時候給自己來一片對乙酰氨基酚了……或者一杯酒也行。一杯金湯力。

他鼓起勇氣,從地面上用兩根手指頭捏起那本報刊。

托馬斯沒想到,有一天“成何體統”這個詞也是從他嘴裏說出來了!

這是,這是怎樣的——道德敗壞啊!!!

托馬斯皺起一張臉,他目光虛着,把報刊舉得離自己一臂之遙,盡可能屏蔽了一切和上床有關的關鍵詞(上帝啊布魯斯你都在說什麽可怕的臺詞)。托馬斯竭盡全力避免這些知識污染自己的大腦,以至于在他本來就已經很難面對布魯斯的時候,再讓他聯想起那個屁股。

托馬斯:“………………”

他媽的。

托馬斯用盡全力戰勝了這篇紀實小說——真的紀實嗎,你不要騙我,克拉克。不過在小說的後半段,托馬斯發現了一條線索。

說不定,這篇文章并不是全無可取之處。

文章裏提到了一個邪惡勢力:

“貓頭鷹法庭”。

那是一首屬于哥譚人的歌謠,一首陰森森的□□:

“當心貓頭鷹法庭,時刻監視你出行。

暗處窺望哥譚市,藏于矮牆閣樓間。

居于家中他同在,卧及床間他亦存。

萬莫提及他名號,利爪将你頭尋來。”*

普通人們會把這首童謠當成是具有哥譚特色的恐怖怪談,但是托馬斯知道,“貓頭鷹法庭”是真的。

因為——在布魯斯四歲的時候,上帝賜予了托馬斯和瑪莎第二個孩子。

這對夫妻為此欣喜了很長一段時間,但是,哥譚,這座罪惡之都,并沒有輕易放過他們。

那時候托馬斯不願意向着哥譚的上流社會妥協,他有一副倔強的硬骨頭,他不想在自己的孩子面前擡不起頭來。托馬斯拒絕了同那幫敗類同流合污,瑪莎堅定的支持着他。

然後,“貓頭鷹法庭”找上了韋恩。

韋恩莊園遭到了很長一段時間的恐怖驚吓。貓頭鷹法庭在他們家裝神弄鬼,牆壁上塗抹着血字,一只只死去的蝙蝠屍體墜在門口,有一次布魯斯不小心撿到一個包裹得嚴嚴實實的包裹,托馬斯厲聲呵斥他,叫他立刻丢掉了。

托馬斯和瑪莎依然沒有向黑暗妥協。

但是……布魯斯四歲的那一年,一場車禍發生了。

瑪莎和布魯斯在那輛車上。

他們并沒有受到無法愈合的重傷。布魯斯撞到了頭部,而瑪莎……瑪莎流産了,那個孩子并沒有誕生在這個糟糕的世界上。

托馬斯曾想要讓這個孩子繼承他的姓名。他想過,要給他們的第二個兒子取名為“小托馬斯·韋恩”。

布魯斯,本應該有一個弟弟的。

托馬斯:“………………”

仔細一想,這根本不是一個可怕的巧合!

克拉克怎麽可能會輕易得知“貓頭鷹法庭”的秘聞?這個邪惡的組織甚至在哥譚都只是一則傳唱于人們口中的童謠!

只有一個可能——那就是布魯斯親口把這個故事告訴了克拉克。

那麽,布魯斯又為什麽要這樣做呢?

托馬斯冥思苦想。

是了,原來如此。

主世界的情報并沒有那麽好獲取,但是名人緋聞向來是被衆人所津津樂道的。托馬斯翻遍了近些年的哥譚新聞,他找不到“韋恩家族的第二個繼承人”,但是他确實找到了有關貓頭鷹法庭的報道,那一次利爪鬧得很大。托馬斯甚至在新聞的邊邊角角裏,看到一個真假難辨的:“……自稱是‘托馬斯·韋恩二世’”……

這不就對了嗎!

托馬斯激動地想:原來當年的那個孩子活下來了嗎?!——怎麽活的先別管,反正他不是也照樣活了嗎——那麽這一切都說得通了!原來布魯斯和克拉克搞出這麽多煙霧//彈般的流言蜚語,都是為了給小托馬斯的回歸做鋪墊!

再仔細一想的話,這篇小說裏面,蝙蝠俠不是正好比布魯斯的年齡要小嗎!

原來如此————個鬼啊!!!

托馬斯震怒。

不可以和自己的親兄弟談戀愛,不可以和自己的親兄弟談戀愛啊!布魯斯·韋恩!!!




半夏小說,快樂很多

錯誤提交
 


每日推薦

每當你翻開一本書,或是點開下一章,其實就是在給自己開一扇小窗──讓陽光、星光、遠方的風,還有那些溫柔的靈魂,悄悄溜進來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