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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清末之吾輩愛自由(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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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清末之吾輩愛自由(25)

清國學生要和美利堅學生進行棒球比賽的事不胫而走,在孟松城傳的沸沸揚揚。

孟松城是一個小城,樂景他們這些遠道而來的清國學生的一舉一動引來了全城關注的目光。毫不誇張的說,他們是全城的明星。

當初樂景他們來到孟松城求學的事情甚至登上了當地報紙。

這次樂景他們和美利堅同學發的戰書內容,也同樣登上了當地報紙的頭版頭條。

當地報紙自然是為美利堅學生搖旗吶喊,并很遺憾的表示來自清國的學生太過年少氣盛,似乎缺少了東方人含蓄謙虛的美德。在文章的最後,筆者表示寬宏大量的美國學生已經決定,不會把失敗的清國學生驅逐出校園,因為美利堅是一個自由而包容的國度,可以容納一切不和諧的聲音。

威爾先生和瑪莎太太自然從報紙上得知了這個賭約,他們對此憂心忡忡。

“男孩們,我并不是懷疑你們的能力,只是你們這次的賭約實在是太苛刻了,人總有失誤的時候,因為一個小小的失誤,所有人就要離開校園,實在是太可惜了。”威爾先生搖了搖頭,眼神裏充滿惋惜。

瑪莎太太也委婉地表達了自己的不看好,“還有棒球比賽……親愛的,我打聽過了,湯姆他們小學就開始打棒球了,你們現在開始學習,時間恐怕不太夠。”

她試探性問道:“所以,親愛的,或許我們可以和湯姆他們私下裏談一談,調整一下賭約內容?”

樂景三人對視一眼,不約而同笑了。

他們明白夫妻倆是好心,但是……

“我們會贏的。”顧圖南自信回答:“我們不會輸的。”

季鶴卿:“一年時間已經夠了。”

樂景言簡意赅:“我認為我們更強。”

威爾和瑪莎對視一眼,從對方眼中發現相同的擔憂。

有自信是好事,但是太過自信,就只能說狂妄了。

瑪莎不明白為什麽這些聰明懂事的男孩們怎麽會突然這麽莽撞自大,但是她卻不願意責怪他們,因為湯姆他們說的那些話的确非常過分,換作她也會生氣的。

‘主啊,求您保佑這些可憐的孩子們吧……’

……

很快,留學事務局也知道了這個賭約。

為此,教員們緊急召集了所有留學生,把他們罵了狗血噴頭。然後強令他們只許成功不許失敗,要接這次機會大大宣揚大清國威,讓美利堅人不敢造次!

樂景立刻不失時機發問:“長袍馬褂實在太不适合運動了,嚴重影響了我們的效率,我們可以穿洋人的衣服運動嗎?”

教員們猶豫了一下,說:“這件事我們要和局長商量一下。”

謝笙雖然是局長,但是他不當家,這裏的所有事都要聽遠在華夏的總理衙門號令。

于是謝笙就給總理衙門去信一封,提出了這個要求,半個月後,中午收到了允許的答複。

于是樂景他們也終于得以享有穿襯衫長褲的權利了。只是頭上的那根長辮子,他們還是要繼續保留。

時間又過去了三個月。

這三個月的以來,清國留學生在孟松中學創造了一個不敗神話。

任何考試,只要有華夏人參加,那麽第一名一定是華夏人。

學校裏的輿論發生了微妙的改變,很多人注視着這些清國留學生的目光中多了一絲敬意。

當湯姆和他的跟班們繼續在身後诋毀樂景他們時,已經有女生開始為他們争辯:

“你不應該這樣說他們!”女生們說:“他們很聰明,而且溫文爾雅,很尊重女性,是真正的紳士!”

湯姆他們瞠目結舌,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可是他們争辯不過女生們,最後只能在女生的奚落聲裏灰溜溜的離開了,只是內心對那些惡心的黃種人的怨恨又深了一層,打定主意要在明年的棒球比賽裏把他們打的落花流水!

……

在來美國的第四個月,一封來自華夏的家信漂洋過海,終于來到了樂景的手上。

這是樂景來到美國後,第一次收到的家信。

他迫不及待拆開信,映入眼簾的是精美圓潤的花體字。

他定睛看了幾秒,嘴角的笑容越來越大。

是靜姝寫的英文信!

雖然英文單詞還比較簡單,也有很多語法錯誤,但是考慮到靜姝才不過學習了三年多英語,這個水平已經很厲害了。

小姑娘特意用英語給他寫信,肯定也是想給他展示最近的學習成果。

樂景笑着抽出鋼筆,在信上圈圈改改,給小姑娘指正語法錯誤和單詞拼寫。

顏靜姝的來信分為兩部分,前半部分是介紹家裏最近的情況。樂景知道了黃婉娥最近也在自學英語,只是成效緩慢,但是有想學的心就很好了。

在樂景看不到的地方,黃婉娥也在一點點進行蛻變,他很期待這位舊時代小腳女人在未來的某一天能走出國門,前往更大的世界,找到自己可以為之奮鬥一生的理想和事業。

可是信接下來的後半部分內容就讓樂景的心情變得沉重下來了,鋼筆一停,無法再批改下去了。

津市事件中,清政府重懲華夏人這件事到底還是惹來了惡劣的影響。

全國各地反洋鬥争越發高漲,百姓與以傳教士為代表的洋人沖突層出不窮。

艾倫和白珍妮在孟縣的傳教工作受到了很大的阻礙,時不時有百姓們圍在教堂門口,讓他們滾出孟縣。

百姓們和教民之間甚至已經爆發了幾場小範圍的沖突,随時有可能發展成械鬥。

在顏靜姝寄信來的前一周,甚至有百姓襲擊了白珍妮,若不是有教民守護,白珍妮怕是非死即傷。

但是即便如此,艾倫和白珍妮也不打算離開孟縣。

他們天真的認為只要他們獻出真心,全心全意關愛當地百姓,總有一天可以消除敵意,讓百姓接納他們。

這種行為在樂景眼中簡直是傻到冒泡了,在狂熱愛國主義的攜裹下,群衆會失去理智,做出很多極端事件,釀成無數慘劇。

艾倫和白珍妮是好人,樂景不希望他們會有悲慘的下場。

所以他立刻從抽屜裏拿出回信的信紙,斟酌着寫下了回信。

信的開頭,他簡單地說了一下自己在美國的近況,言明自己一切皆好,讓母女倆不用擔心,讓黃婉娥和顏靜姝用功學習英文,這樣他也可以早點把他們接到美國。

然後,他請求顏靜姝說服艾倫和白珍妮,暫時先離開孟縣,去沿海地區傳教,一切以保存自身性命為要。

信寫完後,樂景靠坐在椅背上,默默出神。

他現在是公派留學,留學期間的一應花用都是由清政府承擔。

樂景現在是寄宿在艾倫他們家,等到母親和妹妹來到美國後,他是一定要給她們另找房子住的,還有兩人在美國的生活學習花用,也需要一大筆錢。

為了一家團聚的那一天,他是一定要攢錢的。

而且……

為了脫離清政府的掌控和約束,他也需要很多錢。

清政府組織的這次公派留學活動,就像他們固執保留的長辮子一樣可笑。

留學事務局給小留學生們制訂了無數嚴苛的規矩,不許這裏的學校教他們地理、醫學、文學、藝術等課程,因為這些“無用”,也反對學生們參加各種各樣的體育活動,認為這樣會“玩物喪志”。

同時,他們在美國的一舉一動,都會被人記錄下來轉寄給總理衙門,總理大臣會給出針對性的批示,對他們進行褒獎或斥責。

若不是樂景這次打着“揚大清國威”的名號,恐怕他還不能給自己和小夥伴們争取到練習棒球的機會。

樂景對棒球無感,但是他覺得體育運動是必不可少的,堅持體育鍛煉可以培養健壯的體魄,讓人精力充沛,保持思維的敏捷,從而提高學習效率。

而棒球作為團隊運動,還可以加強團體凝聚力和向心力,激發愛國心,提高集體榮譽感,所以在樂景看來,打棒球是一件一舉數得的運動。

樂景陷入了沉思,他該怎麽賺錢呢?

他的目光漫無目的的在書桌上飄蕩,突然,一張報紙映入了他的眼簾。

這張報紙名為《孟松小說報》,顧名思義,是一份連載小說的報紙,每周一期,上面刊登了各種各樣的通俗小說,多是西部淘金、流浪探險、男女豔聞等題材。

只是以樂景來自後世的眼光來看,這些小說無疑都很過時,沒有什麽新意。

他靈機一動,他是不是可以給報社供稿?

十九世紀是通俗小說的黃金歲月,有名的大作家可以輕松靠小說連載發財致富,青史留名。

樂景沒有那麽大的野心,他自認自己也沒有那麽出衆的才華,他只是想賺錢改變處境,讓母親和妹妹可以過上很好的生活。

既然是第一次投稿,樂景打算寫個短篇小說試試水。

所以,他應該寫一個什麽故事呢?

首先,華夏背景的故事是肯定要排除了。如果樂景現在是大作家,那麽他當然可以寫華夏題材的小說,向西方宣傳華夏文化。

但是樂景作為一個第一次投稿的新人,寫華夏背景的小說只會被退稿。

傲慢的美國人可沒有耐心,來閱讀一個明不見經傳之輩寫的落後東方題材的小說。

所以,樂景就把小說的背景定在了英美國家。

通俗小說有點類似後世的網文,趣味性是要占據首要位置的,就像大仲馬的《基督山伯爵》,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複仇爽文。

為了提高過稿的幾率,樂景也打算寫爽文恰爛錢。

樂景想了一會兒,決定寫一個借屍還魂的故事。

一個窮困潦倒的美國流浪漢死後附身到了英國伯爵身上,從而見識到了上流社會的種種驕奢淫欲,揮金如土,最後憑借自己的機智勇敢贏得公爵之女的愛慕,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樂景自認整個故事沒啥藝術價值,就是純粹的爽文,其目的就是要滿足讀者希望不勞而獲天降橫財的爽點,只要準确撓中他們的癢處樂景就成功了。

那麽,這個故事要起個什麽樣的名字呢?

樂景凝視着空白的稿紙沉吟許久,最後大手一揮,在上面寫了一個簡單粗暴但是無比吸睛的名字——《流浪漢變成英國伯爵》。

樂景用了一個星期的時間,幾經修改,終于把這個短篇小說寫完了,成稿将近一萬字,厚厚一疊稿紙放在書桌上讓樂景格外有成就感。

出于某種別扭,他悄悄在這個純粹的爽文故事裏埋入了一條暗線,這樣懂得人自然能看懂他想表達的含義,藝術修養有限的人也能把這個故事當成純粹的爽文。

樂景猶豫了一下,為了提高過稿概率,還是給自己起了個英文筆名路易斯。

這也是無奈之舉。

這個時代很多女作者為了不遭受性別歧視,都會給自己起一個男性化的筆名。樂景給自己起個英文筆名,是為了避免種族歧視。

在他沒有強大到可以挑戰規則前,只能先順從規則。

【666:主播你真的是21世紀人嗎?為什麽寫起來十九世紀風格的英文小說也這麽熟練啊!竟然沒有一點違和感!

旺仔牛奶:哇靠主播寫的這個故事真是絕了,我讀起來真的好有看名著的感覺啊!

自由美利堅槍擊每一天:主播不會成為青史留名的文豪吧!】

樂景笑着搖搖頭:‘你們太高看我了,我就是糊口飯吃,英語畢竟不是我的母語,我文筆很一般,你覺得像名著,那是因為我用了一下諷刺小說慣有的諷刺套路,沒什麽新意。’

他把稿紙裝進信封裏,貼上郵票,起身走到屋外把小說原稿投進信箱裏。

瑪莎從廚房的窗戶探出頭來,“親愛的,我烤了蘋果派,要不要吃?”

“好,我這就來!”

……

約翰是《孟松小說報》的主編,雖然說是主編,但是整間報社編輯室加上他也不過三個編輯。

孟松是個小城市,常住人口也不過二三十萬人,《孟松小說報》作為地方小報,又是周刊,平均銷量也就兩三千份,平時只能靠廣告費勉強維持報社收支,不至于破産。

周五的早上,他給自己倒了一杯熱騰騰的咖啡,惬意的喝了一口。

郵差推門而入,“先生,有你們報社的信。”

約翰漫不經心:“放在我桌子上吧。”

等到喝完咖啡,他才開始翻檢信。

有幾封信沉甸甸的,看樣子是投稿。

他随意拆開了一封投稿,掃了一眼,就皺起了眉頭,扔在了一邊。

“現在真是什麽人都可以來投稿了。”他搖頭嘆息,“這種歪歪扭扭的字體連小學生都不如。”

其他兩個編輯附和道:“對,好多人甚至都沒接受過基本的文學教育,就來投稿,真是太可笑了。”

約翰卻在心裏嘆了口氣。

還不是因為《孟松小說報》是個小報紙,開出的稿費很低,所以優質稿件很少,而優質稿件少又會導致報紙銷量的降低,如此就會陷入惡性循環。

約翰頭痛這個問題很久了,可是暫時沒有想出好辦法——他當然知道要想吸引優質稿件要提高稿費,可是他們報社沒錢啊!

他又拿起另一封投稿,投稿人名為路易斯,又是個新人。

新作者往往意味着糟糕的文法和屎一般的內容,約翰條件反射皺起眉頭,不情願地拆開信,從裏面抽出厚厚的稿件,接着就被紙上漂亮的花體字而吸引了全部注意,心中的煩悶一掃而空!

好漂亮的字!工整得好像印刷上去一樣!

約翰已經很久沒有收到過這樣優質的稿件了,沖着這手漂亮的花體字他就可以判斷,作者一定是接受了基本的文化教育,是擁有文學素養的文化人!

他迫不及待的開始閱讀起稿件內容。

《流浪漢變成英國伯爵》?

這個名字倒是很有爆點!很能吸引讀者!

就是不知道內容怎麽樣了……

約翰幾乎是迫不及待地開始閱讀這篇小說。

【“傑克!你他娘的又偷了我的酒!”老托尼從酒館裏沖了出來,對已經跑到街那頭的紅發青年大聲嚷嚷道:“該死的,我總有一天要把你悶死在我的酒桶裏!”

紅發青年醉醺醺的轉過身,喝掉最後一口酒,随手把酒瓶遠遠扔了出去,嘟囔道:“老托尼,別這麽小氣,嗝,等我賺了大錢……我會還給你的。”

“你?你這下流的玩意兒,下水道的老鼠……”托尼叉着腰,滔滔不絕的罵聲卻突然停了下來,露出一個幸災樂禍的笑容。

“哈,你死定了,你炸碎的酒瓶子碎片驚擾了一名貴族!”

……

傑克蜷縮着身體,歪歪斜斜地躺在大街上,一只甲蟲爬進了他胳膊上被貴族老爺的下人們劃開的傷口裏,兇狠的啃食着他的血肉。

他不耐煩地把甲蟲捏了出來,嗤笑道:“夥計,我這種下等人的血是酸臭的,貴族老爺們的血就像葡萄酒一樣甘甜,你應該找他們去!”

“該死的貴族!”

不過就是幾個碎片紮進了他的皮鞋裏嗎,連個拇指大小的傷口都沒有!竟然用刀在他上割開了這麽多口子!

他再次咒罵道:“該死的貴族!”

……

傑克半夢半醒間,聞到一股若隐若現的香味,這種奇異的香味是他從未聞過的,比愛麗的頭發還香。愛麗是倫敦回來的妓女,是他見過的最美麗的姑娘,也是最昂貴的姑娘。當然喽,他這個窮光蛋,自然配不上愛麗這樣的上等人。

他咂咂嘴,覺得後背有點癢,習慣性扭了扭身子蹭了蹭,後背處傳來的觸感卻不像是粗糙堅硬的地面,而是某種絲滑柔軟的感覺,比他曾經偷偷摸過的愛麗的胸脯還要柔軟!

他刷的睜開眼睛,吃驚地坐了起來,映入眼簾的是金色的閃閃發光的簾子,他正躺在一個足足可以躺四五個人的大床上,身上蓋着的輕柔柔軟的幾乎感覺不到重量的毯子,身體陷在柔軟絲滑的墊子裏。

他目瞪口呆,開始疑心自己是不是在做夢。

門外突然傳來一聲輕輕的敲門聲,陌生的英國腔男聲在門外響起:“老爺,愛德華伯爵來訪。”

……】

這個故事不長,是個短篇小說,在閱讀過程中,約翰全身一陣陣發麻,身上的雞皮疙瘩幾乎沒有停止過,他的心髒嘭嘭直跳,因為過分激動甚至感受到了一股股尿意!

手裏沒看過的稿子越來越少,到最後只剩下兩三張時,約翰提心吊膽,看得格外珍惜,恨不能把每一個字都品味無數次。

【“噢,上帝啊,快把這個瘋女人趕出去!”傑克把伊麗莎白護在身後,皺着眉頭憤怒的看向餐廳的經理,“你們竟然把這個瘋女人放進餐廳,這就是你們的格調嗎?”

經理連連鞠躬道歉,“很抱歉,威廉伯爵,我也不知道愛麗是怎麽混進來的……”

傑克驚愕地打斷了他的話,“愛麗?她叫愛麗?”

“是的,您認識她?”

迎上未婚妻伊麗莎白疑惑的目光,威廉伯爵露出一個僵硬的笑容,“不,我從來不曾認識這種下等人,以後不許把她放進這家餐廳。”】

合上《流浪漢變成英國伯爵》的最後一頁,約翰長出一口氣,心情很是複雜。

可能在絕大多數人眼中,這就是一個很爽的故事:流浪漢一朝穿越成了伯爵,坐擁富麗堂皇的大莊園,每天有幾十名仆人伺候他的起居,走到哪裏都有人對他誠惶誠恐,以往對他不屑一顧的舊日朋友在他面前卑躬屈膝,他成功贏得一個權貴之女的芳心,曾經高攀不起的女人也成為了不值一提的下等人……

可是約翰卻讀懂了作者隐藏的辛辣譏諷和批判。

傑克是一個窮困潦倒的底層流浪漢,平時依靠偷雞摸狗生活,因為不小心驚擾了貴族而被打成重傷,他的心中對貴族懷有深刻的憎恨。

然而,當一覺醒來,他穿越成了伯爵,成為上流社會的一份子後,他很快就忘記了自己對貴族的憎恨,開始自發自覺的維護貴族階級的利益,并且無師自通的就像他曾經憎恨的貴族那樣用權勢來欺壓“傑克們”。

在故事的結尾,在傑克把曾經的夢中女神“上等人”愛麗也叫做下等人後,傑克的人格就徹底地死去,取而代之活過來的是威廉伯爵。

約翰長出一口氣,只覺得身上一陣陣發寒。

這篇文章花團錦簇表面下是靜靜流淌的冰川,絕大多數人只會被五彩斑斓的花朵吸引全部注意力,而只有一小部分人——比如他——擁有高超的文化素養,擁有傑出的審美能力,所以才能敏銳識破作者的詭計,撥開眼花缭亂的繁花,露出下方寂靜幽深的冰川。

約翰勾起嘴角,露出一個自得的笑容。

他的視線停留在信封上的那個名字,路易斯,目光裏蘊藏着滾燙的欣喜若狂。

這個叫做路易斯的作者是個天才!

很難想象這麽出色的作品會是新人寫出來的!

但是老作者完全沒有理由換個新筆名投稿他們報紙,畢竟他們報紙在稿費方面沒有什麽優勢。

所以,這是一個初出茅廬的新人,這甚至有可能是他的第一篇小說,他對此沒有信心,所以就投給了家鄉的小報紙碰碰運氣。

約翰深吸一口氣,被這從天而降的餡餅給砸得頭暈目眩。

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能有這樣的好運氣!

趁這個年輕的天才還沒有出名前,把他籠絡住,最好讓他成為他們《孟松小說報》的王牌作家,約翰敢打賭,只要路易斯接下來的水準維持不變,路易斯一定會成為全國知名的大作家!他們《孟松小說報》也能從小城的三流小報,一躍在全國打響名氣!

他站了起來,閃電一般沖了出去。

“主編!您去乾什麽?”

“我要去見能拯救報社的貴人!”




半夏小說,快樂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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