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親五十一下 可是天才好像都比較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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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五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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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炎炎。
一陣又一陣的熱風從手指間穿過。
池冬槐當然是沒有什麽給男生吹頭發的經驗的, 她才不管他要做什麽造型或者要吹成什麽樣。
以吹乾為第一要義。
薄言的頭發其實比之前要長了很多,他明顯疏于打理,對這些事情壓根不上心。
他後段的頭發已經長得可以炸起來一個小啾啾。
完全可以去理發店修個狼尾的程度。
池冬槐把他的頭發吹乾, 放下吹風機, 又趁機揉了兩把他的頭發洩憤。
“明明很好吹乾的嘛, 随便吹幾下就可以的,你還這樣放着。”她說。
薄言的頭發跟她的比起來,完全就只是随便吹吹。
“總有人嫌麻煩的。”薄言說, “你就沒有讨厭過吹乾頭發?”
池冬槐一邊收拾着, 繞着線,将吹風機收起來,回憶道:“可能很小很小的時候有讨厭過吧。”
她已經記不清了。
只記得自己從小到大都是自己收拾,自己吹頭發,自己整理被子,自己收拾行李。
反正什麽事情都是要自己做的。
池冬槐略微有些費力地擡手, 準備将它放回上面的櫃子, 還沒往裏面放,薄言伸手将她手裏的東西奪走。
他從身後越過她, 很輕松地放了上去。
“你一直自己吹?”薄言順勢問。
“當然啊。”這會兒池冬槐還回答得挺驕傲,“我從小就很獨立, 會自己弄好的。”
薄言聽着, 有些意味不明地笑了, 重複地低念了一次她口中的“獨立”。
池冬槐直了直腰, 覺得他這是在質疑自己。
還沒跟他嗆聲, 薄言伸手勾起她的頭發,纏在掌心之中把玩。
她的頭發養得很好,是完全柔順光滑的烏發。
本來天生就是發質很好的人, 又沒有燙染過,而且池冬槐一直都會乖乖的,洗澡前後都認真梳頭。
梳柔順了再用電吹風輕輕吹。
她每次吹頭發都不急不躁的,說來也是自己的奇怪嗜好,她喜歡吹頭發慢悠悠地發呆。
可能算是繁忙生活裏難得,可以喘息的空間吧。
薄言将她的發絲在自己手上繞來繞去,又低頭,嗅了嗅她發絲的味道。
池冬槐感覺自己一瞬間爆炸了,體溫忽然升高。
她看着薄言的動作,感覺他像狗一樣在聞自己的味道,這…好奇怪。
她面紅耳赤地看着他。
薄言一擡眸就撞見她那紅起來的耳根,又笑了一聲,松開她的頭發,伸手去揉捏她的耳朵。
燙的。
“你怎麽跟狗一樣…”池冬槐說他。
“小貓小狗,所有動物都會這樣聞味道。”薄言似乎不滿意池冬槐對自己的狗塑行為,“說明聞味道和标記行為只是所有生物的本能。”
人也這樣。
他的手依舊包裹着她的耳朵,看着她那紅撲撲的臉,手指微動,又去捏她的臉頰肉。
池冬槐嗚嗚咽咽地問他:“你到底想乾嘛呀——”
她張牙舞爪的樣子倒是真的很像生氣的…
刺猬、倉鼠、小貓、河豚。
哦,還有點像小狐貍。
薄言又笑出聲,似是哄她。
“從小就這麽辛苦啊,乖寶寶。”
“下回過來,我給你吹。”
池冬槐想,他連自己都照顧不好,還照顧她呢。
于是她一巴掌拍過去。
“我餓了。”
事已至此,還是先吃飯吧。
…
薄言真的很擅長做飯,他在廚房忙的時候,池冬槐就去跟玉米玩。
她本來想多喂一些零食,又被薄言制止了。
“吃太多零食,一會兒它就不吃飯了。”薄言提醒她。
池冬槐非常不服氣,說:“你之前不是說,你這兒沒那麽多規矩嗎?怎麽現在管上玉米吃小零食啦。”
“管的是你。”薄言冷靜地回應,“你溺愛玉米過頭。”
池冬槐就這麽蹲在地上,跟玉米說薄言小話,一人一狗在那邊叽裏咕嚕半天。
她溺愛小狗嗎?真的很溺愛嗎?
池冬槐其實也有點不确定,她可能也不知道什麽程度算是溺愛。
畢竟,她一直都是很乖很乖的。
薄言做好飯叫她過去吃的時候,池冬槐還在想這事,甚至有點跟他鬧小脾氣的味兒。
她戳了兩下面前的牛排。
“薄言。”
“嗯。”
“我真的特別溺愛玉米嗎?”
“不算特別。”
“那你制止我乾嘛?”
“控制你們倆一起瘋起來剎不住車,伺候一個小女孩已經很消耗精力了,你們兩個小女孩跟我一起鬧的話,後果不堪設想。”
“我們倆能乾什麽?”池冬槐先問,随後反應過來,“我怎麽也成小女孩了?”
薄言挑眉:“對我來說當然算。”
池冬槐本來想說,你就比我大一點點吧,就大一個年級的事。
然而事實上,薄言是要比她大兩歲多的,四舍五入都快到三歲了,薄言上學歲數比較晚,而池冬槐又剛好比較早。
身高、年齡這種客觀數字,可真是讓人毫無反駁之力!
池冬槐不反駁,狠狠地切了一塊牛排塞進嘴裏,薄言看她那要把盤子都切碎了的架勢,笑得不行。
他直接笑出聲,随後說她:“人和小狗不一樣的,它心裏可沒數,一會兒把自己都吃吐了還要嘴饞,它一跟你撒嬌,你就沒轍。”
“當然啊,它一直眼巴巴地看着我欸!”池冬槐說。
“所以我叫你不要上當了。”薄言又說,“你出來之前,我已經喂了它很多了。”
池冬槐:“那是你的問題!”
薄言:“?”
“你不要提前喂它,把機會留給我不就好了…!”池冬槐覺得自己現在這個嘴巴是越來越嚼巴了。
薄言說不上來是被她氣笑了還是被逗笑了,總之沉默了幾秒後,只能讪讪地笑一聲,說“好”。
雖然是簡餐,但不得不說,薄言就是做得很好吃,池冬槐毫不吝啬誇獎地誇了他。
“今天的玉米很甜!”池冬槐說,“很久沒有吃到這麽好吃的玉米了,做法是有什麽講究嗎?”
她發現薄言對玉米這樣東西還挺情有獨鐘的。
他的小狗叫玉米,他自己也挺喜歡吃玉米的,家裏的零食都有很多的玉米片…
這完全就是個玉米屋。
薄言起身跟她一起收拾着碗筷,說:“沒什麽做法講究,比較講究原材料。”
“嗯?哪裏買的。”
“我自己種的。”
池冬槐的手停住,完全驚掉下巴,她看着薄言,再三确認:“你自己種的?你在哪兒種的?”
“後花園。”薄言挑眉,“你沒去逛過。”
他家實在是太大了,上下四層,前後花園。
來薄言家的次數不算少,但大家的活動空間基本就在那一圈,要麽在地下室一起訓練,要麽就在一樓一起吃飯。
頂多在前花園一起聊聊天,的确是沒有怎麽去過後花園。
“我要去看!”池冬槐恨不得馬上蹦起來舉手。
蔚藍半島這樣的高端別墅區…竟然有人在家裏種玉米,池冬槐覺得這事荒謬又好笑。
但…意外地符合薄言這個人呢。
在外人眼裏金碧輝煌的存在,其實內裏非常簡單。
她去給薄言幫忙,一起洗完碗,就要他帶自己去看他的農作物,興奮得像是小學生快要春游。
夜晚,只有一盞不算太亮的路燈照耀着。
但好消息是今晚的月光明亮。
“最近正收玉米的時節。”
“跟外公外婆在老家的時候,通常也是這個時候,有時候會稍微晚一些,會到九月、十月。”
“玉米成熟,就代表着夏天要結束了。”
薄言頓了頓,又忽然笑道:“也代表着要開學了。”
池冬槐看着那長得高高的玉米杆,覺得這一切都好神奇,她是從小在鋼筋混凝土裏長大的孩子。
“那你每年寒暑假都會在家裏幫他們乾農活嗎?”池冬槐問他。
“不止寒暑假。”薄言說,“家裏沒別人可以幫忙,基本我不上學的時候都在地裏。”
河南是種植大省,也是産出玉米的大省。
這些知識點都是池冬槐在課本上學習的,她以前覺得這些東西好像都離自己很遠。
但站在這幾支玉米杆旁邊,聽他說以前的故事,又覺得這一切變得很近,變得觸手可及。
她搬了個小凳子過來,坐在旁邊跟他暢聊。
“那你小時候是不是曬得可黑了?”
“嗯,小黑鬼。”
他現在其實也算不上很白,薄言的膚色是很健康的,偏向小麥色的,所以他整個人看起來,帶着侵略感的野性要十分強烈。
池冬槐笑得不行,說:“要是有照片看就好了!”
“很可惜,沒有。”薄言随口說,“其實什麽都沒留下。”
十幾年前,正是繁華、蒸蒸日上的經濟形勢,那時候智能手機已經很普及了。
但在他們那個農村,大家都忙着種地、做農活,大部分人都還用着很古早的款式。
手機的用處就是保持通訊,接受信息。
大家根本沒有要用手機拍照,記錄些什麽的意識和習慣。
薄言是家裏“溺愛”的孩子。
“有一年,家裏收成好,外婆拉着我外公,去給我買了個新款的手機,她說——”
“我外孫必須是班上最潮的。”
其實那時候班上已經早有人用上更新潮、更好的品牌,薄言那時候對所謂的智能手機也沒有需求。
他不會跟同齡人一起,混跡于各個社交軟件,不參與聊天也不參與某些熱門的社交型游戲。
薄言唯一會玩的,是手機上模拟樂器的游戲。
一開始他的所有關于樂理的東西都是自學的,完全靠着這電子的內容練習。
“哦,那會兒還有很多人拿我的照片去網戀。”薄言說到這兒,又笑了,“如果是我的照片,可能全網全是前任。”
池冬槐唾棄地罵了一句:“呸!渣男!”
“我可不是。”薄言往後仰了一下,“我真沒談過戀愛。”
“我又沒說你…”池冬槐嘀咕,“我說他們,怎麽拿別人的照片網戀,這不就是騙子嗎?”
不過…
池冬槐忽然湊近,她的呼吸洋洋灑灑地落在他臉上,比夏夜晚風還要滾燙。
“不過,你真的沒談過戀愛嗎?”池冬槐還是有點不信。
沒談過戀愛這麽會調.情,真的假的?天生的?
“真沒。”薄言一副任人宰割的樣子,“你來驗一驗?”
池冬槐一點都不上套,又扯回來,小聲說:“你這麽多年,從來沒有想過嗎?”
池冬槐自認不是一個太容易心動的人,她對心動的要求也還是挺高的,連她偶爾都會有喜歡的人呢。
薄言這二十幾年,一個想要喜歡的人都沒有嗎?
池冬槐思考着,感覺到身旁的薄言起了身,他擋住了這些本來就微弱的光亮。
一片漆黑,她根本看不清薄言的神色。
只能非常隐約地看到他對她伸出手。
他的語氣很平淡,像是一潭沉寂了很多年的死水,薄言回答她前面的問題。
他說。
“我這種人,不适合談戀愛。”
随後薄言将她拉起來,叫她別再在外面喂蚊子了,不能忘記這次來,是來練歌的。
薄言走在前面,池冬槐在後面跟着。
她走得很慢,皺眉思考,什麽叫“我這種人”?
那邊薄言已經進屋,回頭看向她:“沒被蚊子咬啊?”
池冬槐這才意識到,自己剛才在外面已經給蚊子喂飽一圈了,聽薄言講故事聽得入迷,完全忘了這茬。
她趕緊加快跑進去的步伐,拖鞋踩得噠噠噠的。
等她過去,薄言手裏已經拿起止癢的藥膏,說:“過來。”
池冬槐完全細皮嫩肉的,出去一會兒被咬出好幾個包。
完全後知後覺。
“你怎麽不招蚊子咬?”她很不服氣地問他,“只有我一個人受傷嗎?”
薄言罵起自己來也毫不留情:“我臭。”
池冬槐憋笑了兩秒,最後還是笑出聲。
…
在外面耽誤了太久時間,一直等到薄言給她塗好能看見的那些蚊子包,兩個人才回到地下室去訓練。
完全跟她上次來的時候不一樣。
之前大家都在這裏訓練,都是各自帶的樂器,池冬槐那個架子鼓也是從訓練室搬過來的。
池冬槐以為他家裏只會放電吉他,還有她的架子鼓。
結果這下去,除了常見的電子琴和貝斯、電吉他、架子鼓以外,薄言的藏品裏還有大小提琴。
以及一架非常漂亮的斯坦威鋼琴。
他沒有馬上開始訓練,而是問她:“有什麽想玩的?”
“什麽?”池冬槐還沒反應過來,“你別跟我說…”
“嗯,我都會一些。”薄言說,“你想玩什麽,我可以教你。”
其實樂器最難的是學樂理和基礎,一個人會一種樂器,學其他的都會很快。
特別是鋼琴,作為音樂之王,可以掌握太多基礎。
這個道理池冬槐都懂,但聽到薄言說他全部都會一點,她還是很震驚,她讷讷地看向他。
“你全部都會?”她跟他再三确認。
“我要寫歌,當然不可能只會一種樂器。”薄言說,“不然你們的部分,我是怎麽改出來的?”
雖然算不上精通,但一定是都會一些。
池冬槐覺得自己現在像是掉進米缸的小倉鼠,被迷得暈頭轉向。
樂器像是大家的第二生命,大家平日都保護很好的,池冬槐其實也很少去玩別人的東西。
有時候這是很私人的東西,她要保持一定的邊界感。
但薄言的東西好像可以随便玩。
她輕輕敲了一下鋼琴的琴鍵,看着薄言,說:“所以你其實是個天才?”
薄言笑着應聲,說“是啊”。
池冬槐正想再誇他兩句,轉過去撞上薄言的眼神,覺得他的眸光似乎閃了閃。
随後,聽到他十分無奈地問她——
“可是天才好像都比較短命,怎麽辦呢?”
半夏小說,快樂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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