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末世修羅場04 腰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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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人小隊連續遇到幾撥喪屍, 時夕幾乎都派不上用場,江斯年就能解決。
王彤和盧雲本來還黏在淩琛身後,後來已經變成江斯年的小尾巴。
林家兄妹結伴走着, 而時夕緊跟着淩琛。
他們距離東方基地至少有七十公裏,在沒法使用交通工具,喪屍橫行的惡劣前提下, 他們一天肯定是趕不到的。
所以他們也并非走直線距離, 而是繞去建築保存良好的街道,想要再收集一波物資。
這對時夕來說太重要了。
蛋糕店裏, 淩琛目光轉一圈沒見着時夕,抓着林朗的肩膀問,“見到溫時夕沒?”
林朗一股腦将水塞到包裏,搖頭說,“好像是去旁邊的店了。”
淩琛轉身往外走, 果然在旁邊的女裝店看到那道身影。
他左右看一眼,邁步走進去, “你不裝多點食物,還想着拿衣服?”
“髒了, 穿着不舒服。”
時夕迅速回道。
卷簾門半拉着,光線昏暗。
淩琛往她身上的衣服看一眼,她第一次殺喪屍,角度沒找好,血都往她衣服上濺了。
而且, 她穿的也不知道是哪個男人的衣服……的确該換了。
時夕将背包放一邊, 迅速挑起幾件休閑款衣褲。
她背過身,唰地直接将襯衫扯掉,随後是T恤。
淩琛:!
淩琛驀地瞪大眼, 連忙轉頭,惱羞成怒:“你換衣服也不知道說一聲!”
時夕動作很快,把身上的衣服脫下,平淡地回道,“你又不是沒看過。”
淩琛:“……那時候我喝醉了,沒有一點記憶。”
時夕:“我說的是,我衣服被燒光的那天。”
淩琛:“……”
死去的記憶忽然攻擊他。
優美的肩頸線條,白皙性感的背……
一股熱氣從腹部開始蔓延,烘得他耳朵發熱。
他保持着沉默,幾乎要把旁邊的衣架看穿。
時夕想起什麽,解釋說,“其實我沒跟你做過,那天晚上你喝醉了,那個站不起來,我騙你說我們睡了。”
淩琛倏地看向她,“什麽叫站不起來?”
他每天早上睡醒都翹老高!怎麽可能喝醉就站不起來?
時夕有些無語。
淩琛覺得臉上滾燙不已。
她已經穿上棕色運動背心,露出細細的腰肢,白白嫩嫩的。
他感覺他一只手就能圈住。
可是他為什麽要用手去圈她的腰,他腦子裏為什麽會有這樣的想法!
她轉頭看過來,他像是觸電般,擡頭看天花板。
她無奈地開口,“你這是重點嗎?”
淩琛皺眉,“怎麽不是重點?”
“重點應該是,我騙了你。”
“你騙我還少嗎?”
“……也是。”
時夕說完,忍不住笑起來。
淩琛控制不住自己的目光,再次落在她身上。
時夕重新背對着他,将薄款衛衣和工裝褲換上,這是她在這家店找到的比較舒适的衣服。
她把腳上那雙從屍體身上扒來的鞋子換成舒服的運動鞋,總算感覺清爽很多。
“走吧。”
淩琛看一眼自己身上的沾到黏液,潔癖犯了,索性也把T恤脫掉,打算換新的。
然而,就在這時,換衣間的門砰地倒地,一道紅色身影朝他撲過來!
時夕餘光瞥到紅色影子閃過,連忙扯他一把,“小心喪屍!”
淩琛極快地躲過一擊,下意識對時夕說,“你先走。”
“赫!”
穿着紅色裙子的女喪屍撞到一排衣架上,傳來轟響。
這喪屍身材臃腫,半個腦袋被啃得坑坑窪窪,滿身血污,嘴角流着涎水。
她只剩下一顆眼珠子,要掉不掉,正朝着時夕的方向看,随即她勾起灰指甲,朝她攻擊過來!
時夕推倒一排衣服怼向她,淩琛也變出冰箭射擊對方脆弱的頭部。
相比于他們遇到的那些喪屍,紅衣女喪屍的速度顯然更快更敏捷,竟然全部躲過淩琛的冰箭。
時夕拿着刀就往喪屍的脖子砍。
“咣!咣!咣!”
她的手被震得發麻,手中那水果刀沒砍掉她脖子,反而還卡住了!
要命!
這是什麽破喪屍!
“赫!”
女喪屍似乎被激怒,朝着時夕揮來爪子。
淩琛眼疾手快,拎着時夕的肩膀,将她丢一邊,然後給喪屍一棍子!
換做是他們之前遇到的喪屍,淩琛這一棍的力量能直接将她腦殼砸碎,可是如今,她只是行為受阻幾秒,又甩着涎水撲過來。
淩琛眼神嫌惡,這回乾脆利落,數十支冰箭将她腦袋紮成螞蜂窩。
女喪屍倒下,時夕驚魂未定地上前觀察,“她是不是進化了?”
淩琛撿起鋼管看一眼上面的凹痕,“很明顯是。”
時夕見他一點都不關注女喪屍,欲言又止。
最後她抓着那把卡在喪屍脖子上的水果刀,拿刀尖在喪屍半敞開的腦殼裏挖起來。
淩琛看到她動作,驚愕開口,“你乾什麽?”
他的眼神,赤.裸裸寫着幾個字:你髒了。
時夕說,“我剛才看到她腦子裏好像有什麽在閃,我想找找。”
其實她是從主線劇情裏得知的,喪屍也會進化,二級以後的喪屍大腦中都會有晶核。
淩琛:“……”神金。
但是下一秒,她便用水果刀挑起一顆指甲蓋大的紅色的晶石。
“你看,真的有。”
時夕站起身,想讓他看得清楚一下。
淩琛後退,“拿遠點。”
時夕問:“你為什麽一副看垃圾的表情?”
淩琛嘴角抽搐,“不是垃圾嗎?”
時夕:“……”
外面傳來腳步聲,淩琛抓起一旁的衣服,背過身去。
察覺到身後的視線,他背脊挺直,三兩下把乾淨的短袖穿上。
時夕就這麽看着他的背,一點都不含蓄,“肌肉不錯。”
淩家給他安排許多的運動課程,雖然他還處于青春期的年紀,但已經擁有能完虐很多成熟男性的完美身材。
薄肌緊實,線條流暢,蓬勃而有力量感。
經過這些天的磨煉,他比以前沉穩許多。
男大的青澀感和殺伐果斷的荷爾蒙糅雜,很是迷人。
淩琛抓着褲頭,狀似漫不經心地說,“你再看,我就像你挖喪屍腦袋那樣,把你眼珠子挖了。”
系統:“淩琛恨意值-5!”
時夕慢悠悠背過身,又說一句,“腰也不錯。”
淩琛:“……”
系統:“淩琛恨意值-5!”
淩琛換好衣服轉過身,面如冰霜,耳朵卻是通紅的。
時夕揚了揚唇。
弟弟真好玩。
也就淩琛換衣服的功夫,江斯年他們就聽着動靜趕了過來。
“發生什麽事情了?”
江斯年目光如箭,看向地上的紅衣女喪屍。
時夕還拿着那把變形的水果刀,上面放着一顆晶石,她說,“這個喪屍好像進化了,她腦袋裏有這玩意。”
淩琛補充,“普通水果刀之類的武器很難對付,要用異能。”
衆人一聽,齊齊變臉。
他們還沒摸清楚自己的異能呢,喪屍就開始進化了?
這個發現,讓七人的危機感暴漲。
半夏小說,快樂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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