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小說

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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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他們在旅店裏住了兩天。

這兩天裏,洛辰和菲瑞尼爾沒去管別的瑣事,只一個勁地往集市上人多熱鬧的地方鑽,差不多把整個小鎮主城熱鬧的地方都逛了一遍。

也是借着這份熱鬧,洛辰的通用語進步飛快,已經能非常流利地和鎮上的人交流來往了。

期間他們去過面包店幾次,還遇到了從魔獸森林回來的妮雅。

回來的妮雅比剛見面時狼狽多了,法袍蹭破了好幾處,小臉和頭發上沾了不少泥灰,好在沒在她身上看到傷口。

妮雅看到他們,高興地打招呼後,就激動地和洛辰大倒苦水:“我們老師太不是人了,他竟然讓我們狩獵烈焰獸!

“那可是中階魔獸,老師他還記不記得他的學生們還只是魔法學徒呀?我們連見習魔法師都不是,讓我們狩獵烈焰獸,老師也太高看我們了……

“當那只烈焰獸沖我來的時候,我差點以為自己回不來了,嗚嗚——”

洛辰其實不太能理解,她為什麽能和兩個只見過一次面的人,聊這些應該和熟人才能說的事情,但他還是體貼地問道:“那只烈焰獸有沒有傷到你?”

“嗚嗚——”

妮雅更加悲傷了。

她壓根沒躲過去,被那只烈焰獸一腳踢飛了,還差點被踩中。好在這只是一次考試與歷練,老師沒打算看他們送死,及時把她救下來,丢給她一個治愈術。

等考試結束,所有人都被老師狠狠地罵了一頓:“平時教你們的都忘到腦後了?我說過很多次烈焰獸怕水,用水系、冰系魔法就能克制,你們這麽多人,一人丢一個水球都能限制它的行動!結果你們沒有殺死它,還有學生差點被踩成肉泥!”

差點成為肉泥的妮雅羞愧的低下了頭。

然後老師非常憤怒地在她的開學成績記錄表裏,給野外實訓這一項記了個不及格。雖然她課堂成績還可以,但野外實訓占比太大,妮雅的開學考最終沒能及格。

妮雅身體上的傷治愈了,但心靈上的傷害一點沒減少,還更痛了。

洛辰倒吸一口氣,真情實意地對妮雅表示同情。這也太慘了,實訓危險不說,還挂科了。

他聽完都忍不住替她擔心:“那挂……成績不合格會怎樣?”

妮雅嘆了氣道:“一個月後會有補考,補考不過就得留級。我得努力學習了,我可不能留級。面包店這邊的兼職只能暫時停一停了,你們要找我還是去學校吧。”

學好魔法,未來才有更多出路。

即使不能從事魔法行業,也可以去鎮務廳找文職工作,怎麽都會比乾苦力的底層工作要更賺錢,妮雅不會放棄學習魔法。

只是一想到少了兼職就少了部分生活費來源,她又不免發愁。

她不想再向家裏要錢,家裏的負擔本就很重,她決定咬牙熬過這一個月,等補考結束再回面包店。

洛辰曾經也為學業煩惱過,非常理解她的心情,他鼓勵道:“你一定能通過的!”

妮雅點點頭,給自己鼓勁:“嗯嗯!我可以的!”

妮雅剛從森林回來,洛辰也沒和她多聊,很快便分開了。

洛辰和尼爾繼續逛街,逛街自然少不了花錢。

洛辰精打細算地用着那五十二枚銀幣,可這兩天下來,還是花掉了将近十七枚。

當然,這十七枚銀幣裏,還包含了他們這兩天的住宿費。

眼看着錢越來越少,瑟林恩急得在兩人耳邊不停念叨:“不能再花了,不能再買了!你們兩個可得省着點,再這樣下去可不行,必須得想辦法賺錢!”

“二十一、二十二……”菲瑞尼爾坐在桌邊,打開錢袋把裏面的銀幣全倒在桌上,一枚一枚地數着,咕哝道:“只剩三十五枚銀幣了,我們也沒買什麽呀,怎麽就花掉這麽多?”

洛辰輕咳了一聲,沒好意思開口。

雖說他也是花錢的人之一,但大概花了多少,他心裏還是有數的。

“怎麽沒多少!”

瑟林恩立刻提高了聲音,一樣樣給他們數:“面包不要錢嗎?你去了幾次面包店你不知道啊?還有你在外面吃的那些烤肉片、餡餅、烙餅、蘋果派、布丁、火腿餅……哪一樣不花錢?!

“還有洛歐,你買的那些叮鈴當啷的小東西,小鈴铛、羽毛片、捕夢網、水晶碎片,這些不要錢嗎?”

洛辰眼神微微飄忽。

那什麽,來旅游總得嘗嘗本地特産,買點小玩意兒留個紀念吧。

什麽都不買,和沒來過有什麽區別。

“還有你,尼爾!”瑟林恩語氣有點無語:“你又不是龍族,乾嘛總盯着那些亮閃閃,好看的東西買?不知道魔法晶石,魔法寶石,水晶球,手镯項鏈那些東西很貴你買不起嗎?

“不知道你手裏就只有這點錢嗎?看到那些奢侈的東西不躲開,還一個勁地往店裏瞅,是怕兜裏的錢攥太緊了嗎!”

他說得口乾舌燥,腦門發脹,尼爾擔心他把自己氣蒙了,默默給他倒了一杯白開水。

瑟林恩狠狠地灌了一口,喘口氣,又繼續道:“洛歐你要定做兩雙鞋是應該的,這我就不說了。

“但是做衣服乾嘛要買新布料?我們可以把菲瑞尼爾的鬥篷披風拆了,拿去裁縫店縫幾套,甚至十套布料都足夠了!根本用不着買新布!

“咱們窮,錢得省着用,知道不?”

洛辰就身上一套衣服,連鞋子都沒有,現在還是光着腳,好在他也不用走路。

再說成衣店裏也不可能有合适他尺寸的衣服,所以他要穿新衣穿新鞋,就只能定做。

洛辰其實能接受瑟林恩的提議,但衣服的事情他說了也不算。

這話一出,菲瑞尼爾立刻不樂意了,語氣堅決:“不可以,就得買新的。”

“乾嘛非要買新的?”瑟林恩反駁道:“你的衣服是來之前才拿的新的,也只穿了幾天,洗乾淨了又不是不能用。”

“不行,”菲瑞尼爾寸步不讓,“別的東西可以不要,但衣服必須是新的。那幾件鬥篷都髒了,洛歐不能穿。洛歐得穿新衣服!”

洛辰淡定地看着兩人争吵,清楚菲瑞尼爾在想什麽。

他就是單純不想讓自己穿髒衣服。

其實那幾件鬥篷并不算髒,除了一件在山洞裏的時候用來墊地板,其他的都沒有沾過泥灰,最多只是這幾天沒來得及清洗而已。

本來洛辰是有洗衣服和洗澡的打算,但他發現了這家旅店,或者說是這個時代的平民階層,大多有一個共同的問題。

那就是不愛洗澡。

不過他也明白,不是他們不愛乾淨,而是缺少清潔的條件。

水資源珍貴,挑水麻煩,要用水就得花錢。就像他們現在住的這家旅店,想要清洗東西,必須額外花錢。

這兩天他們洗臉洗手,用的都是花錢買的水,想要洗澡,更是要花七個銅幣,一人七個銅幣,兩個人就得一個銀幣四銅幣了。

這價格,貴得離譜。

一聽洗澡要這麽多錢,瑟林恩說什麽都不肯讓他們花這筆冤枉錢。

最多只允許他們每天拿兩個銅幣,買水洗臉洗手腳,連日常洗漱都這麽拘束,更別說洗衣服之類的事了。

以至于洛辰來到這裏後,就沒換洗過衣服。

菲瑞尼爾也一樣,他只有兩三套衣服,翻來覆去地穿。

雖說款式都差不多,又是春天,他體質偏寒涼也不會出汗,可尼爾還是覺得自己快要馊了,嫌棄得不行,整個人都蔫蔫的。

這也是他們明明在旅店住得還算舒服,卻在錢沒花完之前,就迫不及待想搬出去的原因之一。

等兩人吵得差不多了,洛辰才緩緩開口:“東西買都買了,暫時先放下,等我們搬出去有了固定住處再說。現在更重要的是,我們離開這裏後住哪裏?又要去哪裏?”

菲瑞尼爾立刻停止了争執,安靜地聽他們商量。

瑟林恩皺着眉,一臉愁容:“暫時不能離開小鎮。咱們身上就這麽一點錢,要是離開小鎮路上遇到更大的麻煩,情況會更糟。”

他頓了頓,又說道:“我會給酒館老板寫一封信,告訴她你們的事情。我們先找個地方住下來,等她回信了再另作打算。”

洛辰需要合适的成長環境,而雪山根本不适合他。

瑟林恩還指望洛辰幫他重振精靈一族,複活世界樹,所以得給洛辰找一位合适的老師。

他思來想去,目前最合适的人選仍然是酒館老板。在對方沒明确拒絕之前,他必須試一試。

于是瑟林恩打定主意,暫時不回雪山。

洛辰也認同留下來。

他想留在人類社會裏多熟悉一段時間,離群索居并不利于他了解這個世界。

他們也不适合離開維杜薩鎮。

小鎮明面上有神殿坐鎮和律法保護,再加上鎮長對精靈的親近态度,他們在這裏還算安全。在不了解其他城鎮的情況下,維杜薩鎮是目前最适合他們落腳的地方。

洛辰沉思片刻,說道:“如果要留下來,我們得找個地方住下,而且必須想點賺錢的營生。”

“賺錢的營生?”瑟林恩犯了難,“可我不會啊。讓我教你們魔法,講講傳說中的轶事還行,別的我就不行了。”

菲瑞尼爾皺着眉,苦思冥想了一陣:“我們可以教別人魔法。”

“這是個好主意,”洛辰點了點頭,話鋒卻一轉,“但這裏有魔法學院,真正想學魔法的人,都會選擇去魔法學院上學。至于私人魔法導師,不是沒有,可能付得起私教費用的大多是富商與貴族,而且他們對私教老師的要求也非常高。”

洛辰繼續說:“瑟林恩不能暴露,教不了別人。菲瑞尼爾和我是魔法初學者,都不夠格。”

瑟林恩點點頭:“洛歐說的沒錯。”

于是,這條建議很快就被否決了。

“那還有什麽賺錢的辦法呀?”菲瑞尼爾眼神黯淡下來,很快又說,“我們要不要去魔獸森林裏狩獵?我聽那些獵人和傭兵們說,魔獸很值錢,就算是普通的野獸也能換不少錢。”

“這主意倒是不錯,就是太危險了。”洛辰搖了搖頭,“現在和我們來的時候不一樣,來的時候我們好歹隐藏了身份。小鎮裏已經有不少人知道我們,要是出城去魔獸森林,難保不會有人跟蹤偷襲。”

出了城,遠離了神殿與法律約束,誰也不敢保證會不會有人對他們下手。

瑟林恩也連連附和:“沒錯。我不會同意你們離開城鎮去狩獵的,太冒險了!你們想去狩獵可以,但不是現在。”

分析得差不多了,洛辰終于說出他的打算:“你們也別着急,這兩天我也留意過了,有不少能賺錢的路子。”

瑟林恩和尼爾都朝他看過來。

洛辰說:“我看過鎮上的幾家鋪子,藥劑坊、藥草鋪都在招夥計或是學徒;鎮務廳那邊也在招抄寫文書的文職人員,只是聽說有要求,得是念過五年書的才行。實在不行,我們還能去做搬運的幫工。”

這座小鎮雖然算不上繁華的大城鎮,但也不是貧瘠的小村落。

洛辰注意到,小鎮來往的大中型商行團隊不少,個人走商跑商也很多,商業發展很好,想找些賺錢的方法并不難。

在這樣的地方,只要手腳勤快,哪怕辛苦一點,賺錢養活他們自己是沒問題的。

所以洛辰半點不慌張。

這也是他這幾日看着菲瑞尼爾買東西,卻沒怎麽攔着的原因。

“我想開家店。”洛辰說出真正的目的。

“開店?我們能賣什麽?”瑟林恩忍不住問道。

“點心糕點、炒菜肉食、茶水飲品之類的,多着呢。”洛辰說道,這是他這段時間琢磨出來,最适合他們的賺錢方式,“這兒的食物相當豐富,食物最容易賺錢。”

連着吃了幾天面包,又嘗過不少當地的吃食,洛辰初來異世界的新鮮感早就褪去了,漸漸懷念起了前世中州的各色美食。

現在要說起賺錢的辦法,他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開一家美食店。

平民和貧民的日常普通節省,大多是面包配菜湯,偶爾能添幾塊肉,就已經是極為豐盛的一餐。

可家境優渥的商人和貴族,在吃食上就完全不一樣了。

維杜薩鎮除了平民、商人、傭兵和冒險者,其他外地來的旅人也不少,因此在小鎮中售賣吃食的小販也很多,生意也都不錯。

這也意味着,維杜薩鎮的飲食市場有着極大潛力。

為此,洛辰還特意跟旅店老板聊過。

老板一直想和他們交好,見洛辰主動詢問,也熱情地說了不少事,比如貴族們的一日三餐,茶點點心,下午茶習慣,以及日常的生活方式等等。

然後洛辰也聽說了不少沒聽說過的食材。

除了常見的普通蔬菜水果肉類,還多出了不少洛辰不認識的藥草、魔植以及各種魔獸肉。那些可都是高等食材,平民根本吃不起,連見都不一定見過,平常也只有貴族才能享用。

僅僅從食材上,就已經展現出極大的貧富差距,更何況是貴族和富商們日常的飲食,那都是平民難以想象的。

不過洛辰的想法并不是沒有可能。

雖然這裏的食材堪稱頂級,可與之相對的是他們的烹饪方式和廚藝。

現在很多人對食材的處理,以及做法都太過簡單粗糙,用到的調料也不多。

平民用餐基本就是菜加湯,萬能的水煮烹煮方式,再就是烤肉和面包,塗抹果醬和醬料,這就是一頓豐盛的晚餐了。

那天洛辰看到老板的飯菜就是這樣,看完後他搖着頭去了酒館吃了一頓。

別說,酒館的矮人廚師手藝确實比普通平民家庭好得多,用料也更豐富。

但主要還是勝在食材好,還沒有出現大火快炒的烹饪方式,廚師能做的菜肴種類也就少了很多。

洛辰了解完大部分人的飲食方式和市場後,他敢說論起做美食的手藝,還是原來的世界更勝一籌。

他相信開一家中式美食店,一定能在這片飲食還未發展起來的小鎮,分下一塊不小的蛋糕。

洛辰看着他們笑眯眯道:“怎麽樣,我的主意還可以吧?”

“非常可以!”

菲瑞尼爾高高地舉手贊同。

開別的店他沒什麽興趣,可一說到吃,菲瑞尼爾絕對積極。

這麽多天一路吃下來,他早就發出了那句感慨:他以前過得都是什麽苦日子啊!

——————————

作者有話說:

PS:美食店是開不起來的!畢竟要送快遞!

洛歐:?!你說我苦思冥想,費心費力計劃這麽好的美食店,結果開不了?!天塌了家人們!




半夏小說,快樂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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