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街頭小說 沙漠第7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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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叫做《沙漠中的種族》, 但其實關于“沙漠”的部分,就匆匆介紹帶過,主要在講“種族”內容。
“這不對吧。”瑟希看了幾頁, 眉頭越皺越緊。
裏面內容......格外極端。
用21世紀現代語言來說, 就是地圖炮、種族歧視、刻板印象拉滿了的一本書。
作者把沙漠種族稱為“地鼠”——喜歡打洞, 劫取財富。
還把他們的飲食習慣稱為“吃垃圾”, 并附上一句尾言:“地鼠喜歡吃垃圾, 這是合乎規律、自然而然的。”
摸摸封皮......
也是最劣質的那種,一個銅幣賣她都不要, 字也印得模糊不清。
瑟希複雜地轉過頭。
凱蘭怎麽喜歡看這種地攤文學......她剛剛還把凱蘭想成什麽“潛心的修行者”, 看來是她多慮了,這完全就是環境濾鏡!
誰能想到?
凱蘭深夜點蠟燭, 看得津津有味的, 竟然是這樣一本書啊……
瑟希有點心痛, 不會是自己帶壞了她吧?
“看這裏。”凱蘭無奈輕笑了一聲, 點出了一行,“它說了什麽?”
瑟希閉目:“它說了‘地鼠都喜歡吃垃圾’這句話。”
“這不就知道他們的習慣了嗎?”凱蘭溫柔地說, “xue居生活, 劫掠為生,只是用語......比較粗俗。”
“好像也對。”瑟希反應過來。
“安菲爾只能買到這種書。”凱蘭說, “一開始我也不習慣, 但後來,發現了另一種視角。”
凱蘭的眼睛, 在燭火中閃閃發亮:“這些小報......往往能比嚴肅書籍提供更多的信息。想一想, 瑟希,歷史書一定得求真嚴肅。可單靠這個要求,在時間長河中篩選掉太多信息了......”
“真正的歷史, 其實就來源于大家都愛讀的小報,來源于人們本身。”
瑟希定定地看着凱蘭。
她心裏突然湧上來一句話:凱蘭這種人,她走到哪裏都會閃閃發光的。她能看見人們,看見不同的個體。
在深水城堡,她會是萬人仰慕的聖武士。在另一個高山城市,她就是突襲的騎兵領袖;在沙漠,她會是引導商隊的領隊;在學院,她是富含思辨的學者......
她就像一粒種子,無論種到什麽土壤中,都會長出奇異的果實。
“還有呢?”瑟希做夢般說。
凱蘭:“但這是沙漠種族的普遍習慣。據統計,光生活在沙漠的就有8個種族,20多個亞種。更別提混居在沙漠和平原之間的了。”
“搜索範圍變大了。”瑟希托腮。
“但我在調查艾諾奧克沙漠時,發現了一個特例。”維亞特突然插進來,說,“有一個種族,曾經劫掠為生,過去的名聲都很不好。可多年前,他們打劫的記錄突然中斷。”
“嗯。”凱蘭點頭,“我也發現了這支種族。”她把書翻到中後部分,選了一頁,遞給兩人,“作者把他們叫作‘突然醒悟的忏悔者’。”
瑟希瞄了一眼,書中是這麽說的——
“但鼠群中總有好的。各位讀者們,也許你們早就厭煩了家中的鼠盜、面粉袋上的破口、難聞的屎尿……
“但你們不會發現,在尖臉突牙、形态可惡的衆鼠中,還有一類特殊的種族,它們寧可餓肚子,在角落默默死去,也絕不偷一顆小麥。”
“這就是沙漠種群中的另類——‘突然醒悟的忏悔者’!他們生活在艾諾奧克沙漠,中部,本占據了最好地理位置,可200年前,他們丢下盔甲和武器,再也沒出現搶劫商隊。
“據作者估計,他們沒有食物,最後一批也許死在190年前的沙漠東部,多麽完美的品質,随着屍骨一起消逝了,向他們致敬!”
-
瑟希翻了翻整本書。
“這是作者說的唯一好話吧。”她皺皺鼻子。
“這就奇怪了。”凱蘭靠在軟墊上,提問瑟希:“有什麽東西......能讓作者抛下偏見,掉轉話頭,只說他們的好話嗎?”
“被感動了?”維亞特說,“一本書也不能從頭罵到尾吧。”
“利益。”瑟希突然想到,“這個作者對沙漠種族的偏見很大,但突然轉性,肯定做這件事對他有利。”
“就是這樣,瑟希。”凱蘭微笑,把書翻到最後一面,“你看。”
最後一頁沒有內容。
和市面常規的書本一樣,最後一頁空出來,用以标注印刷廠商、紙張信息和價格。上面編造了一個最大的出版商,但從紙張質量來看......顯然是仿冒的。
底部,還有一欄致謝——
謹以此書,獻給我的贊助商們:尼爾,金,莫裏亞克,萊姆,維妮拉,拉特。
等等。
維妮拉?!
瑟希猛地擡頭,正好撞進凱蘭的笑容中。
“一本街頭小說,也能找出關鍵的線索。”凱蘭說,“維妮拉,就是這支沙漠種族中的一員。并且她極其富有,不僅贊助書商,還為卡裏克的反叛提供資金。這麽多年,卡裏克的軍備、武器、法師,都靠她支出。”
“這和我查到的一樣。”維亞特補充,“正是200年前,一只背負財寶的黃銅龍,在艾諾奧克沙漠降落,此後沒有蹤跡。”
現在看來,這只龍成了維妮拉家族的“戰利品”。靠它的巨額財富,家族直接達成財富自由,金盆洗手,看不上路過客商的幾枚金幣了。
他們甚至不滿足財富......
還要插手政治,直接捧上“卡裏克”,成為深水城的領主。
他們下一步要乾嘛?
誰也不知道。但瑟希可以肯定,維妮拉絕對不夠聰明,乾一件兩件事全留下了痕跡,她只是野心很大,但戰略水平一般。
就好比這本書。
聰明人獲得財富,第一件事就是銷聲匿跡,猥瑣發育。
可維妮拉卻贊助書商,想要馬上洗白自己的種族,還不用匿名,“實名制”跑來跑去......
瑟希敲了敲封面。
簡直是最理想的對手......維妮拉。野心很大,可不注重細節,耐心一般,正好和卡裏克相反。
卡裏克精心包裹住的,她全會自己抖出來。
她就是戰争的突破口。
......
凱蘭從書中摸出一張紙,上面密密麻麻,搜尋好幾本書,寫滿了該種族的屬性。
凱蘭已經全歸納好了——
沙漠第7個亞種:性情兇猛,武力值高于平均。
沙漠中,許多種族一般只搶劫財物,不傷害生命。但該種族人口較少,為了避免報複,保存族內實力,會把所有被害人全部殺死,放進沙坑內。
沙漠溫度高,早晚風力大,只要幾天就能把人吹成肉乾。體重一輕,就會從沙坑中吹得滾出來。
他們尤其愛在夏季作案,每到七月,風乾屍首陸陸續續吹出沙坑,在大風中紛紛滾動,是他們必賞的一種“美景”。
雖然殺戮成性,但他們族內卻沒有明顯等級,以平等的方式相處,提倡互幫互助,彼此體諒。
種族內部,不允許打鬥互毆,如果殺害了同族人,甚至會被以殘忍的方式受刑而死。如果刺傷了手臂,則需要砍下整只來贖罪。
除了一個例外——
他們對愛情極其忠貞(某些人類學家指出,這也是該種族人口凋零的原因:專一走向滅亡,濫情才能興盛),一生只擁有一位伴侶。
如果遇到不忠,則可以随意處死她/他的伴侶,任意,随意——燒死,煮死,刀割,或者像他們對待客商那樣,殺害後在沙坑中風乾,都能得到允許。
......
另附一張草稿,畫着黃銅龍。
客觀意義上,這是一條兇猛的龍。一看,就讓瑟希感覺面相不善,牙齒尖彎,眼神半閉半睜,在暗處觀察它的敵人。爪子緊緊合住,下一秒,就會刺穿敵人的心髒。
但它太有錢了。
某種程度上,這種“有錢”消解了它外表的恐懼感。怎麽說呢,讓人看到它的第一眼,想的是“哇塞好多寶貝”,第二件事才是反應過來、趕快逃命。
每一個鱗片,都鑲滿了黃金和鑽石。傳聞這種龍喜愛打扮自己,性情兇惡,活得還久,幾百幾千年的生命裏,他到處打劫城堡,或者自己動手挖掘金礦,直到塞滿身上騰不出一個空間裝飾為止。
這只顯然是個小龍。
它身上的裝飾物不到一半,但依然足夠可觀了——只要撬下一顆,就夠一輩子吃喝玩樂不愁。
在滿足自己貪婪的同時,這條龍,也吸引了太多目光。一些走投無路的人,會把最後的賭注押在黃銅龍上。
反正結果不會再糟糕了——大不了一死。
但萬一成功,這些幾百幾千年的財富彙于一人......雖然風險很大,但萬一成功了呢?
萬一呢?
......
最後,是凱蘭的調查報告:
據有記錄的報紙/歷史記載看,人們全都死在黃銅龍的爪下。它會嗅嗅屍體,憐憫地摳下一顆頭,鑲在自己尾巴上。
然後等頭顱風乾,成為寶石擁簇中的一顆,漂亮又獨特。
統計顯示,對戰黃銅龍的死亡率為99.99%。
-
瑟希匆匆趕回另一端。
200年前......她想到了塞布麗娜,這是唯一一個活夠幾百年的人。有些歷史,通過書本傳遞或許失真,但親眼看見的不會出錯。
她打算找塞布麗娜,詢問一下當年的歷史。
一只黃銅龍,滿負財寶。降落在艾諾奧克沙漠,這在當年肯定是個轟動大陸的新聞。塞布麗娜是親歷者,她知道更多細節嗎?
“咣當——”
裏面是空的,塞布麗娜不知道去哪了。
“塞布麗娜一直這樣嗎?”瑟希想。前幾天她忙于挖洞,規劃地圖。
而這也是瑟希的老毛病,一旦忙于某事,就會忽略掉身邊所有人的動向。
在現代,這是專注,在異世,這會致命。
一個優秀的冒險者,必須時刻警醒。否則,就算是昔日的“老朋友”,也會捅上一刀。
作者有話說:
無
半夏小說,快樂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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