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小說

第1章 “你要不要先穿我老公的衣服。” “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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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你要不要先穿我老公的衣服。” “來……

七月,回安村的盛夏有些難熬,夜晚還難得有絲涼風。

“我把水接好了,晚上黑,洗澡小心些,別磕着碰着。”

進屋的青年約莫二十歲上下,擡手随意抹去額頭的汗水。

李山這個年紀正是火氣旺的時候,更別提三十五六度的天給人擔了兩缸水。

因為地形奇特的緣故,回安村與外界交通不便,當地民風相對純樸一些,只是生活水平要落後很大一截。

不僅無線網絡沒有全面覆蓋,連吃水都還得去井裏挑,夏天也只能用老式的蒲扇人力降溫。

祖母年事已高不願進城生活,如果不是暑假代替父母過來探親,他可能這輩子都不會踏足這個窮鄉僻壤。

也不會認識眼前這個漂亮青年。

面前的辛年穿着件純白短袖,短褲到膝蓋上面一些的位置,只是因為太瘦的緣故褲腿有些空蕩蕩,勾得人視線止不住往裏鑽。

雖然是回安村土生土長的青年,但辛年的肌膚卻是一反常态的瓷白,或許不怎麽愛鍛煉,腿上的肉軟綿綿的,好似将手搭上去軟肉就會從指縫間溢出來。

頭發烏黑濃密,劉海微垂在額前,半遮住眉毛,山根高鼻頭小,嘴唇微微抿着,唇珠很是飽滿,但最出彩的還屬那雙圓潤明亮的眸子,黑曜石一般純澈得找不出一絲雜質。

因為長得漂亮又顯小,看上去就像大一新生。

但他這樣小的年紀就已經嫁了人。

李山知道辛年在回安村很受歡迎,因為是孤兒從小無父無母,可臉蛋生得漂亮,性子也軟,村裏的叔嬸都很是照顧他。

而跟他年紀相仿的同齡人嘛,則多少對人存了些別樣心思。

光是給他後院那缸子擔水的活兒,李山都是從那些鄉野莽夫手中搶來的。

“辛苦你了,小山,不過床單你不用幫我洗的,阿牛說他明日拿到池塘邊去洗。”

辛年抱着小半個西瓜坐在凳子上,果肉汁水将他唇肉染得濕淋淋的,朝人笑起來就露出兩顆小虎牙。

李山不止一次被他勾得心神動了動,但聽見阿牛兩個字又皺了皺眉。

“我順手的事,就不麻煩別人了。”

別以為他不知道那個李大牛的心思,一個五大三粗的莽夫還癞蛤蟆想吃天鵝肉。

但整個回安村不止李大牛這樣想,辛年的追求者簡直不要太多。

可十九歲的辛年卻選擇了嫁給一個外鄉人。

那男人叫作程元安,是去年從城裏搬來的,據說懂點風水常給村中人看事,就靠這個本事賺點微薄收入,哄騙得辛年跟他早早結了婚。

男人什麽粗活重活都不讓辛年沾手,養家洗衣服做飯全部一手包攬,兩人婚後也算是幸福了一段時間。

但三個月前程元安說是要進城辦事,這一去就杳無信訊再也沒回來了。

青年不動聲色掃過這間破敗的小屋子,他不理解辛年為什麽要嫁給這樣無能的男人。

這些都是李山從村民口中聽到的,他是不敢在辛年面前提起這些傷心事的。

畢竟這個漂亮的小青年看上去并不堅強,他生怕自己講錯話惹得對方傷心落淚。

但凡生在跟李山一樣的城市裏,辛年現在也是還在上學的年紀,沒有哪家父母舍得讓他這個年紀嫁人。

沒責任心的男人李山見過太多,辛年的丈夫大抵只對鄉下生活一時興起,也許厭倦以後回到城裏組建了新的家庭,哪裏還記得鄉下苦苦等待他的妻子。

這樣的男人才配不上辛年。

“我聽李阿嬸說你要回城裏了。”辛年突然擡起腦袋問他。

李山落在辛年身上的眼神有些溫柔,“嗯,要開學了。”

他其實很想将辛年帶回城裏,但還在上學的他沒有那個能力,兼職賺的錢也沒辦法讓辛年過上優渥的生活。

至少在這裏還有人照拂辛年。

“好厲害。”辛年聞言眼睛裏亮晶晶的,他沒上過學也沒什麽文化,在他的認知裏上大學就是很厲害,雙手捧着下巴看上去很是崇拜他。

李山對上青年那雙亮得出奇的眸子,喉嚨沙啞到不知道要講什麽才好。

“不、不厲害的...”李山的回答有些磕磕巴巴,他害怕說到這裏對方會有些難過。

畢竟要是辛年有那個條件上學,肯定也能考上一個好大學。

“對了,要不要吃西瓜,很甜的。”

好在辛年的思維總是很跳脫,很快又略過上學這個話題。

其實這個西瓜還是李山給他拿來的,放在水缸裏冰鎮了一段時間才拿出來吃。

李山看着那張陡然湊近的臉心跳瞬間加快,辛年的臉很小但五官幾乎占滿大半張臉。

像是小貓咪一樣漂亮,但性格又有些像小狗。

總之辛年這個人給他感覺就像一只小動物。

毛絨絨的,很可愛。

但反應又有些遲鈍。

就比如他此時喂到李山嘴邊的西瓜,那是辛年方才含進過嘴裏的勺子,上面除了西瓜汁水還有辛年留下的口水。

邀請對方跟他共用一個勺子的行為,實在是有些逾越正常社交關系的。

李山是不太喜歡吃水果的,尤其是西瓜這種高糖水果。

但他此時盯着辛年水淋淋的唇肉,鬼使神差地張嘴含住那塊果肉,就好像含住了別的什麽東西。

“你這裏濕掉了,要不要換一件衣服。”

手上的西瓜被李山接了過去,辛年的注意力又被吸走了。

他看着少年身上汗濕的衣服皺了皺眉,好像感同身受濕衣服穿在身上的不舒服。

辛年将李山濕潤的襯衫下擺拎起來,期間不可避免地碰到人滾燙的肌膚,“你很熱嗎,家裏面還有我老公的衣服,你要不要先穿一下他的。”

李山腦袋已經有些冒煙了,不知此時該作何反應。

理智告訴他應該拒絕辛年的建議,但他的本心卻無法拒絕地點了點頭。

“好,謝謝你。”

他認識辛年的時間不算很長,但勉強了解這青年的性子。

對方的思維實在不太同于常人,很像山野間自由生長的精靈一般,沒有被人類創造出的規則馴化過,因此不懂要如何跟人正常社交。

同樣,也不會覺得自己的某些行為并不合乎常理。

這事放到任何一個旁人身上,李山都覺得對方是蓄意勾引,但落到辛年身上又覺得情有可原。

因為這個少年這輩子從未出過大山,他甚至不會用智能手機打字跟上網。

李山告訴自己要做一個君子,不能仗着辛年的單純跟不懂事,就做一些占對方便宜的事情。

但他也不過十九歲的年紀,實在不知道要如何克制自己。

尤其是在喜歡的人面前。

-

“知道了,哥,我已經到了,這什麽破地方,路窄得車子都開不進來,也不知道程元安怎麽在這兒住了這麽長時間。”

“好了好了,放心吧,交到我身上,保準給東西帶回來,不會讓咱們程家的傳家寶落到外人手上的。”

程辛樹一邊打着電話一邊抱怨,他價值五位數的球鞋已經泥濘不堪,從小到大就沒一口氣走過這麽長的路。

他的堂哥去年帶着程家的傳家寶失蹤了,整個程家找了一整年都沒有任何消息。

直到上周他的哥哥收到了一封郵件,對方在簡訊中告知他們程元安已經結婚的消息,并且給出男人在回安村的地址跟鄉下妻子的信息。

他們這次來就是為了找回傳家寶,并且将判逃的程元安帶回程家懲處。

他挂斷電話看着面前破舊的房子,完全不敢相信他堂哥從程家搬出去後,就跑到這個窮山僻壤娶了個媳婦兒定居下來。

“是這兒嗎?”程辛樹有些不相信地扭頭問道,他懷疑是大晚上黑燈瞎火找錯了。

“沒錯,少爺,就是這裏。”身後的保镖對着照片跟地址再三确認。

原本跟他并行的男人穿着一身沖鋒衣,從頭到腳都是純粹的黑,此時已經面無表情走到他的前面。

程辛樹吐掉嘴裏的口香糖,頗為不爽地看向前面的人,要不是他哥去了國外出差,他才不想跟這個面癱一起過來。

可心底再過不爽也沒辦法表現出來,畢竟對方名義上是大他幾歲的堂哥。

這間小院兒看上去是泥巴堆砌的,面積不大,除了收拾得乾淨就找不出什麽優點,裏裏外外好像都沒什麽值錢的東西,小偷來了可能都得直接繞過這戶人家。

院子的大門就這樣大大敞開,客廳一個人影都沒有瞧見,桌上還放着半個沒吃完的西瓜。

燈也亮着,說明是有人在的。

“你們先進去找找東西。”程辛樹轉身跟身後的保镖吩咐。

他轉身發現周肅停在一間房門口,程辛樹剛靠近就聽見些動靜。

“你先把衣服穿上吧,不要着涼了。”

“沒事兒,反正...也得脫。”

“你洗完澡的衣服...我明早...給你洗...”

裏面有兩個截然不同的聲音在交談,其中一個冷淡低沉另一個清脆明亮。

因為隔着一扇門有些聽不清楚,但內容斷斷續續勉強能聽懂。

想必就是他那堂哥跟妻子了,可聲音聽上去好像又有點不像。

屋內的李山作了半天的心理建設,最終還是鼓起勇氣看向了辛年。

“年年,要不然你跟我回首都吧。”

面前的青年看上去有點為難,“可是我老公過陣子就要回來了,我答應他要在家裏等他的。”

“你有沒有想過他已經......”

“砰”的一聲卧室被人給踹開,質量本就不好的門就這樣轟然倒下,巨大的動靜将兩人驚了一跳。

辛年被吓得險些磕到櫃門,還是李山扶了把才堪堪穩住。

“你們是誰。”

他們回安村的民風是很淳樸的,家裏基本不會丢什麽東西的,因此辛年家中的大門常年敞開,還是第一次有人這樣沒禮貌地闖進來。

卧室的燈本就不是很明亮,程辛樹走進來才看清辛年的臉。

他一時又有些懷疑起來,“這是程元安的家嗎。”

辛年聽到老公的名字點點頭,“對,程元安是我老公。”

原本以為是個土包子長相的小嫂子,臉蛋竟然漂亮得跟個小明星似的,一下讓他準備好的恐吓說辭都卡頓了一下。

他将視線轉到愣頭青似的李山身上,“那他是誰。”

“跟你有什麽關系。”

李山看出這個人不懷好意,有些警惕地将辛年護在身後。

對方一身名牌又很是臉生,肯定不是回安村的人。

“你們是來找程元安的嗎,他前兩個月進城了,暫時還沒有回來。”

剛才那番對話已經表面兩人的關系,大晚上有夫之夫跟人在卧室摟摟抱抱。

這不是偷情是什麽?

長得漂亮又怎麽樣,還不是水性楊花。

程辛樹将袖子挽到了胳膊上,“我是程元安的堂弟,來找他拿些東西。”

辛年聞言不大相信,睜着眼看向對方,”我老公沒有跟我交待過,他也從來沒提過你們。”

他繃着張小臉像只小貓咪一樣,仿佛下一秒就要伸出爪子撓自己。

“既然這麽聽我堂哥的話,難道跟這個男人偷情也是他允許的?”

他就知道這種漂亮少年都不是什麽好人,長着一張漂亮臉蛋光會講些甜言蜜語騙人。

“你嘴巴放乾淨一點,我只是換件衣服。”

程辛樹這才将視線放到李山身上,他不看不知道一看更是發現了證據,這個男人此時身上還穿着他堂哥的衣服。

程元安不是個追求時尚的人,通常一個牌子的純色T恤會買好些,這一件純白襯衫就已經好幾千塊了,是程元安從前最喜歡買的品牌。

“來偷情也就算了,還要穿我堂哥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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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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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原型非人類,所以前期确實是個小丈育,需要慢慢學習知識跟成長啦!




半夏小說,快樂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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