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女鬼的同盟9 公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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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廳刑偵總隊的走廊。
沈以寧坐在休息區的塑料長椅上, 拿着一張由辦案刑警遞過來的《證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走廊盡頭的木門推開,陳鋒走了出來,拿着一疊裝訂好的烏骨村案件偵查終結報告草案。
他走到沈以寧面前, 拉過一把折疊椅坐下, 從口袋裏摸出煙盒, 看了看牆上的禁煙标志, 又把煙盒塞了回去。
“案子的預審基本結束,口供和物證鏈全部固定,下周就會正式移送省檢察院審查起訴。”陳鋒看着沈以寧,語氣公事公辦,“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你是本案的第一報案人, 也是柴房和後山現場的核心證人。後續檢方提起公訴, 你必須作為證人出庭。”
沈以寧看着告知書上的紅頭公章,點點頭:“我知道。”
陳鋒頓了頓,補充道:“這也就意味着, 這件案子進入司法程序後, 你必須回避, 不能打聽案情,不能接觸公訴人員,直到你在法庭上作證完畢。”
“明白。”沈以寧把告知書折疊好, 放進沖鋒衣的口袋裏。
意識海中, 鐘情的靈魂站在金色的秩序符文上方, 面色平靜。
“烏骨村的案子已經不需要我們插手。”鐘情的聲音在沈以寧腦海中響起,“趙大發和齊靈修的卷宗很紮實,接手的檢察官會把他們送進監獄。我們要面對的,是紅色賬本上延伸出去的那些還沒被發現的交易鏈。”
沈以寧在心中回應:“我會盯緊那些線索。”
“光靠記者的身份不夠。”鐘情說道。
沈以寧站起身, 對陳鋒說:“陳隊,那我先回雲州了。有需要配合出庭的,随時聯系我。”
陳鋒站起來,拍了拍她的肩膀:“去吧,齊靈修的詐騙案經偵已經落實了資金流向,他的律師辦不了取保候審。這案子鐵證如山,翻不了天。”
當天下午,沈以寧坐上了返回雲州市的長途客車。
車窗外,南嶺省的重巒疊嶂逐漸後退,變成了平原和城市建築。沈以寧靠在座椅上,閉着眼睛養神。
“司法考試在九月,還有六個月的時間。”鐘情在意識中安排着日程,“你的長處在于外勤調查和線索追蹤,法學理論對你來說效率太低。從今天起,白天身體歸你,繼續在外圍深挖拐賣網絡的線索。晚上我接管身體,負責備考。”
沈以寧沒有睜眼,只是在心裏應了一聲:“好。”
只要兩人的目标一致,這種合作模式就是目前的最優解。
回到雲州市的第二天,沈以寧去了報社。
她敲開總編辦公室的門,把一封辭職信放在辦公桌上。
總編看着桌上的信封,眉頭皺起:“沈以寧,你剛發了烏骨村那篇重磅報道,現在正是報社要提拔你的時候。這篇報道在國內拿了新聞大獎,你現在辭職?”
“新聞報道的使命已經完成了。”沈以寧站在辦公桌前,語氣平淡,“有些事,寫在報紙上只能讓人看見。我想換個地方,把事情做完。”
總編看了她很久,最後在辭職信上簽了字。
從報社出來,沈以寧去了一趟市中心的新華書店。她按照鐘情列出的書單,買回了厚厚一摞教材。
書籍裝在兩個大號帆布袋裏,提在手上分量很沉。
回到公寓,她把書一本本碼放在書桌上。
晚上十點。
沈以寧洗漱完畢,躺在床上。她閉上眼睛,放空大腦。
意識深處,主導權完成交接。
沈以寧的意識陷入睡眠。
那雙屬于這具身體的眼睛,在黑暗中重新睜開。
鐘情從床上坐起來,穿上拖鞋,走到書桌前。
她按下臺燈的開關,白色的燈光照亮了桌面上的書本。鐘情拉開椅子坐下,翻開了最上面的一本《刑法論》。
筆尖落在紙頁上,發出細微的沙沙聲。
法學教材上的理論枯燥乏味,但對鐘情而言,這些文字是她最熟悉的武器。
當看到關于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的法條。
鐘情停下筆,看着那一行字。現行法條對于收買方的量刑,相對于拐賣方而言明顯偏低。在司法實踐中,如果收買方沒有阻礙解救,往往會被從輕處罰。
鐘情拿出一本空白的筆記本,在上面寫下分析:
“收買行為是拐賣犯罪的最終目的和動力,應當推動買賣同罪原則的适用。在公訴實踐中,應嚴格審查收買方是否存在非法拘禁、強勾、故意傷害等伴生犯罪。通過數罪并罰,提高對買方的實際懲罰力度。”
牆上的挂鐘滴答作響。
淩晨四點,鐘情合上書本,把整理好的筆記放在一旁。她站起身,回到床上躺下。
閉上眼睛,控制權交還。
早上七點,沈以寧醒來。
她看了一眼書桌上整齊的筆記,沒有說話。換上運動服,出門晨跑。
跑完步,沈以寧吃過早飯,背着包出門。
烏骨村案件中紅色賬本上提到的幾個外省買家,雖然警方已經去抓捕,但這個網絡中負責在雲州本市中轉的蛇頭還沒有全部落網。
沈以寧利用以前做記者時積攢的人脈,去城中村的棋牌室、火車站附近的黑旅館摸排信息。
她着裝樸素低調,坐在街邊的面館裏,看着那些形跡可疑的人,把車牌號和人員特征記在腦子裏,回家後錄入電腦的加密文檔。
兩個 人在這具身體裏,維持着一種緊密咬合的運轉模式。
六個月的時間在枯燥的重複中度過。
九月,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周末的清晨,雲州市第一中學的考點外擠滿了考生。沈以寧站在校門口,看了一眼準考證上的考場號。
“交給你了。”她在心裏說了一句。
主導權切換。
鐘情拿着透明的文件袋,走過安檢通道,坐在了考場的座位上。
監考老師拆開發卷袋,試卷傳到手中,鐘情拿起碳素筆,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
客觀題的答題速度平穩,她的視線掃過題目,筆尖在答題卡上塗滿相應的選項。
下午的主觀題考試。
試卷上有一道論述題:“試論述在基層司法實踐中,如何處理地方宗族習慣法與國家成文法之間的沖突,并以具體罪名為例說明。”
鐘情看着這道題,握筆的手指微微收緊。
腦海裏,是烏骨村那幾十戶高門檻、鐵栅欄的土房,是趙大發拿着鋤頭砸下的畫面,是村民們面對警察時那副買媳婦天經地義的嘴臉。
筆尖落在答題紙上。
“地方宗族習慣法在部分偏遠地區,往往以集體認同的形式掩蓋嚴重的刑事犯罪行為。國家成文法在此類區域的推行,不能僅依靠單一罪名的打擊,而應當運用證據鏈的全面封鎖。”
“以拐賣婦女罪及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為例,宗族內部的包庇、隐瞞,形成了取證壁壘。公訴機關在審查起訴時,不應局限于拐賣行為本身,應當深挖其背後的經濟利益鏈條,利用非法經營、詐騙、甚至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構成要件,進行交叉打擊。打破宗族勢力的經濟基礎,是瓦解其心理防線的前提……”
交卷鈴聲響起,鐘情放下筆,離開考場。
一個月後,雲州市檢察院的公務員招錄考試。鐘情以同樣的方式,完成了筆試。
十一月。
冷空氣降臨雲州市,街道兩旁的法桐樹葉落滿了一地。
沈以寧站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公告欄前。
玻璃窗裏貼着當年的拟錄用人員公示名單,沈以寧的視線在密密麻麻的名字中尋找,最後停留在第一頁的中間位置。
“拟錄用人員:沈以寧;報考單位:雲州市人民檢察院;拟任崗位:第一公訴處檢察官助理;筆試成績:第一;面試成績:第一。”
沈以寧看着那行字,長長地吐出一口白氣。
“考上了。”她在腦海中說。
“意料之中。”鐘情的聲音響起,“下周一去政治部報到。”
同一天下午,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烏骨村特大拐賣案件做出了二審終審宣判。
新聞畫面中,法官坐在審判席上,敲響了法槌。
“被告人趙大發,犯拐賣婦女罪、故意殺人罪、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侮辱屍體罪。數罪并罰,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鏡頭切過,趙大發穿着黃色的囚服,戴着手铐腳鐐,面如死灰,雙腿發軟,被兩名法警架着才沒有癱倒在地。
“被告人齊靈修,犯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犯侮辱屍體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
齊靈修站在被告席上,他沒有了以往穿道袍時那種悲天憫人的氣度,他頭發剃成了寸頭,臉色慘白。
當聽到二十年的刑期時,他閉上了眼睛,身體微微顫抖。
賬本上的其他三十多名村民,也分別被判處了無期徒刑至三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罰。
新聞播報員說道:“此案的宣判,彰顯了我國司法機關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堅定決心。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沈以寧拿起遙控器,關掉了電視。
客廳裏安靜下來。
“烏骨村的事,結束了。”沈以寧說。
“趙大發和齊靈修的案子結束了,但拐賣沒有結束。”鐘情糾正她,“你在外勤調查時記下的那幾個蛇頭的車牌號,還有雲州火車站附近的那個窩點,都在等我們去處理。”
沈以寧站起身,走到衣櫃前。她拿出那套剛剛領回來的深藍色制服,挂在門背後的衣架上。
制服的左胸位置,別着一枚紅色的檢徽。
“周一見,公訴人。”沈以寧看着那枚檢徽,輕聲說道。
周一的早晨,陽光穿透薄霧照在雲州市人民檢察院的大樓上。
沈以寧穿着制服,走上大樓前臺階。
大樓正上方懸挂的國徽熠熠生輝,公平秤立在一旁,迎來了新的公訴人。
沈以寧走進大門,第一公訴處的處長辦公室裏,一個戴着眼鏡的中年男人看着她的檔案,點了點頭。
“沈以寧,以前當過記者,文字功底不錯,法考成績很亮眼。”處長合上檔案,“公訴處的工作很辛苦,面對的都是刑事犯罪。案卷多,壓力大,做好心理準備。”
“時刻準備着。”沈以寧回答。
“好。”處長遞給她一疊半米高的案卷,“這是城南分局剛移交過來的一個案子,涉嫌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你先熟悉卷宗,跟着老檢察官做輔助工作。”
沈以寧雙手接過沉重的案卷。
走出處長辦公室,她回到自己的工位。拉開椅子坐下,把案卷放在桌面上。
翻開卷宗的第一頁。
意識深處,鐘情的目光穿透現實,落在那一行行鉛字上。
作者有話說:
無
半夏小說,快樂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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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你翻開一本書,或是點開下一章,其實就是在給自己開一扇小窗──讓陽光、星光、遠方的風,還有那些溫柔的靈魂,悄悄溜進來陪你。